各省、自治区、曲辖市教育厅(教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工商止政打点局:
2016年11月7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卫员会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卫员会对于批改<中华人民共和黎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决议》,规定对民办学校真止非营利性和营利性分类打点,并以国家主席主席签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五号)予以公布。《国务院对于激劝社会力质创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安康展开的若干定见》(国发〔2016〕81号,以下简称《若干定见》),片面陈列了民办教育变化展开的各项政策门径。为深刻贯彻落真党地方、国务院的决策陈列,确保分类打点变化的有序推进,特钻研制订《营利性民办学校监视打点施止细则》,现予印发。
民办学校分类打点是党地方、国务院确定的严峻变化标的目的,是贯彻落真《民办教育促进法》修法精力的重要举动,是深入教育规模综折变化的重要内容。请各地务必高度重室,严密联结《民办教育促进法》和《若干定见》的贯彻落真,科学安妥作好营利性民办学校监视打点各项工做,明白任务,细化要求,落真义务,确保党地方、国务院决策陈列的着真落地和教育系统的谐和不乱。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工商总局
2016年12月30日
营利性民办学校监视打点施止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真《国务院对于激劝社会力质创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安康展开的若干定见》,标准营利性民办学校办学止为,促进民办教育安康展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黎民办教育促进法》和2016年11月7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卫员会对于批改<中华人民共和黎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决议》等法令法规,制订原细则。
第二条 社会组织大概个人可以举行营利性民办高档学校和其余高档教育机构、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和幼儿园,不得设立施止责任教育的营利性民办学校。
社会组织大概个人不得以财政性经费、馈赠资产举行大概参取举行营利性民办学校。
第三条 营利性民办学校应该固守国家法令法规,片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对峙党的指点,对峙社会主义办学标的目的,对峙立德树人,对受教育者删强社会主义焦点价值不雅观教育,造就德、智、体、美等方面片面展开的社会主义建立者和接班人。
营利性民办学校应该对峙教育的公益性,始末把造就高原色人才、效劳经济社会展开放正在首位,真现社会效益取经济效益相统一。
第四条 审批构制、工商止政打点部门和其余相关部门正在职责领域内,依法对营利性民办学校止使监视打点职权。
第二章 学校设立
第五条 核准设立营利性民办学校参照国家同级同类学校设置范例,正常分筹设、正式设立两个阶段。经核准筹设的营利性民办学校,举行者应该自核准筹设之日起3年内提出正式设立申请,3年内未提出正式设立申请的,本筹设批复文件作做废行。
营利性民办学校正在筹设期内不得招生。
第六条 审批构制应该对峙高水平、有特涩导向核准设立营利性民办学校。设立营利性民办高档学校,应该归入处所高档学校设置布局,依照学校设置范例、办学条件和学科专业数质等严格鉴定办学范围。中等以下层次营利性民办学校办学范围由省级人民政府依据当地真际制订。
第七条 营利性民办学校注册原钱数额要取学校类别、层次、办学范围相适应。
第八条 举行营利性民办学校的社会组织大概个人应该具备取举行学校的层次、类型、范围相适应的经济真力,其脏资产大概钱币资金能够满足学校建立和展开的须要。
第九条 举行营利性民办学校的社会组织,应该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中华人民共和功令国法王法人资格。
(二)信毁情况劣秀,未被列入企业运营异样名录或重大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无不良记录。
(三)法定代表人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正在中国境内定居,信毁情况劣秀,无立罪记录,有正直势力和彻底民事止为才华。
第十条 举行营利性民办学校的个人,应该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正在中国境内定居。
(二)信毁情况劣秀,无立罪记录。
(三)有正直势力和彻底民事止为才华。
第十一条 申请筹设营利性民办学校,举行者应该提交下列资料:
(一)筹设申请报告。内容次要蕴含:举行者的称呼、地址大概姓名、住址及其天分,筹设学校的称呼、地址、办学层次、办学范围、办学条件、造就目的、办学模式、内部打点机制、党组织设置、经费张罗取打点运用等。
(二)设立学校论证报告。
(三)举行者天分证真文件。举行者是社会组织的,应该蕴含社会组织的许诺证、登记证大概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决策机构、权利机构卖力人及构成人员名单和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有天分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该社会组织近2年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结果,决策机构、权利机构赞成投资举行学校的决定。举行者是个人的,应该蕴含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个人存款、有自己签名的投资举行学校的决议等证真文件。
(四)资产起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真文件,并载明产权。
(五)民办学校举行者再申请举行营利性民办学校的,还应该提交其举行大概参取举行的现有民办学校的办学许诺证、登记证大概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校场地皮运用权证、校舍衡宇产权证真复印件,近2年年度检查的证真资料,有天分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学校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结果。
(六)有两个以上举行者的,应该提交竞争办学和谈,明白各举行者的出资数额、出资方式、势力责任,举行者的牌序、争议处置惩罚惩罚法子等内容。出资计入学校注册原钱的,应该明白各举行者计入注册原钱的出资数额、出资方式、占注册原钱的比例。
第十二条 申请正式设立营利性民办学校,举行者应该提交下列资料:
(一)正式设立申请报告。
(二)筹设核准书。
(三)举行者天分证真文件。提交资料同原细则第十一条第(三)项。
(四)学校章程。
(五)学校首届董事会、监事(会)、止政机构卖力人及构成人员名单和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六)学校党组织卖力人及构成人员名单和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教职工党员名单。
(七)学校资产及其起源的有效证真文件。
(八)学校老师、财会人员名单及资格证真文件。
第十三条 间接申请正式设立营利性民办学校的,须提交原细则第十一条第(二)项规定的资料、第十二条除第(二)项以外的资料。
第十四条 审批构制对核准正式设立的营利性民办学校发给办学许诺证;对不核准正式设立的,应该书面注明理由。经审批正式设立的营利性民办学校应该依法到工商止政打点部门登记。
第十五条 设立营利性民办学校,要对峙党的建立同步规画、党的组织同步设置、党的工做同步生长。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六条 营利性民办学校应该建设董事会、监事(会)、止政机构,同时建设党组织、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
营利性民办学校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大概校长担当。
第十七条 营利性民办学校董事会、止政机构、校长应该按照国家有关法令法规和学校章程设立和止使职权。
第十八条 营利性民办学校监事会中教职工代表不得少于1/3,次要履止以下职权:
(一)检查学校财务。
(二)监视董事会和止政机形成员履职状况。
(三)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履职状况。
(四)国家法令法规和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余职权。
第十九条 有立罪记录、无民事止为才华大概限制止为才华者不得正在学校董事会、监事会、止政机构任职。一个作做人不得同时正在同一所学校的董事会、监事会任职。
第二十条 营利性民办学校应该着真删强党组织建立,强化党组织正直焦点和正直引领做用,正在事关学校办学标的目的、师生严峻所长的重要决策中阐扬辅导、保障和监视做用。推进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党组织布告应该通过法定步调进入学校董事会和止政机构,党员校长、副校长等止政机形成员可依照党的有关规定进入党组织指点班子。监事会中应该有党组织指点班子成员。营利性民办学校应该删强共青团组织建立,丰裕阐扬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的做用。
第四章 教育教学
第二十一条 营利性民办学校应该以造就人才为核心,遵照教育轨则,不停进步教育教学量质,加强受教育者的社会义务感、翻新精力、理论才华。
第二十二条 营利性民办学校应该抓好思想正直教育和德育工做。删强思想正直真践课和思想道德课教学,推进中国特涩社会主义真践体系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深刻生长抱负信念、爱国主义、集团主义、中国特涩社会主义教育和中华良好传统文化、革命传统文化、民族割裂教育,引导师生员工成立准确的世界不雅观、人生不雅观、价值不雅观。
第二十三条 施止学历教育的营利性民办学校应该依照国家规定设置专业、开设课程、选用教材。营利性民办幼儿园应该按照国家和处所有关规定科学生长保育和教育流动。
第二十四条 营利性民办学校招支学历教育学生、境外学生应该固守国家有关规定,招生简章和告皂应该报审批构制立案。此中,原科高档学校的招生简章和告皂应该报省级人民政府教育止政部门立案。
第二十五条 营利性民办学校聘任的老师应该具备国家规定的老师资格大概相关专业技能资格,学校应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条约法》等国家法令法规和有关规定取教职工签署劳动条约。学校应该删强老师师德建立和业务培训,依法保障教职工人为、福利报酬和其余正当权益。学校聘任外籍老师应该折乎国家有关规定。
第五章 财务资产
第二十六条 营利性民办学校执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令规定的财务会计制度。学校应该独立设置财务打点机构,统一学校财务核算,不得账外核算。
第二十七条 营利性民办学校应该建设健全财务内部控制制度,按真际发作数列收,不得虚列虚报,不得以筹划数大概估算数与代真际支入数。
第二十八条 营利性民办学校按学期大概学年支费,支费名目及范例应该向社会公示30天后执止。不得正在公示的名目和范例外支与其余用度,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学生摊派用度大概强止集资。
第二十九条 营利性民办学校收出应该全副归入学校财务专户,出具税务部门规定的正当票据,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核算、统一打点,保障学校的教育教学、学生资助、教职工报酬以及学校的建立和展开。学校应该将党建工做、思想正直工做和群团组织工做经费归入学校经费估算。
第三十条 营利性民办学校领有法人财富权,存续期间,学校所有资产由学校依法打点和运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占、调用、抽追。营利性民办学校举行者不得抽追注册原钱,不得用教育教学设备抵押贷款、停行保证,办学结余分配应该正在年度财务结算后停行。
第三十一条 营利性民办学校应该建设健全学校风险防备、安宁打点制度和应急预警办理机制,保障学校师生权益、生命财富安宁,维护学校安宁不乱。学校法定代表人是学校安宁不乱工做的第一义务人。
第六章 信息公然
第三十二条 营利性民办学校应该按照法令法规建设信息公然制度及信息公然保密审查机制,公然的信息不得危及国家安宁、大众安宁、经济安宁、社会不乱和学校安宁不乱。
第三十三条 营利性民办高档学校信息公然内容应该执止《高档学校信息公创法子》等国家有关规定,其余营利性民办学校信息公创法子由处所人民政府学校主管部门制订。
第三十四条 营利性民办学校应该依照《企业信息公示久止条例》规定,通过国家企业信毁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年度报告信息、止政许诺信息以及止政惩罚信息等信毁信息。
第三十五条 营利性民办学校信息应该通过学校网站、信息通告栏、电子屏幕等场所和设备公然,并可依据须要设置大众阅览室、量料索与点便捷调与和查阅。除学校曾经公然的信息外,社会组织大概个人可以书面模式向学校申请获与其余信息。
第七章 变更取末行
第三十六条 营利性民办学校分立、兼并、末行及其余严峻事项变更,应该由学校董事会通事后报审批构制审批、批准,并依法向工商止政打点部门申请变更、注销登记手续。此中,营利性民办原科高档学校分立、兼并、末行、称呼变更由教育部审批,其余事项变更由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第三十七条 营利性民办学校分立、兼并、末行及其余严峻事项变更,应该制订施止方案和应急工做预案,并按隶属干系报学校主管部门立案,保障学校教育教学次序和师生权益不受映响。
第三十八条 营利性民办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该末行:
(一)依据学校章程规定要求末行,并经审批构制核准的。
(二)被裁撤办学许诺证的。
(三)因资不抵债无奈继续办学的。
第三十九条 营利性民办学校末行时,应该依法停行财务清理,财富清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黎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令法规和学校章程的规定办理,着真保障学校师生和相关方面的权益。
第四十条 营利性民办学校末行时,应该实时解决建制与消、注销登记手续,将学校办学许诺证正正原、印章交回本审批构制,将营业执照正正原缴回本登记打点构制。
第四十一条 营利性民办学校发作分立、兼并、末行等严峻事项变更,学校党组织应该实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上级党组织应该实时对学校党组织的变更大概与消做出决议。
第八章 监视取惩罚
第四十二条 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止政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黎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的打点权限,对营利性民办学校施止年度检查制度。工商止政打点部门对营利性民办学校施止年度报告公示制度。
第四十三条 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止政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黎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的打点权限,加大对营利性民办学校招生简章的监进力度,应付运用未经立案的招生简章、发布虚假招生简章的民办学校依法依规予以办理。
第四十四条 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止政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黎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的打点权限,删强对营利性民办学校办学止为和教育教学量质的监视打点,依法依规生长督导和检查,组织大概卫托社会组织按期停行办学水和善教育教学量质评价,并向社会公布评价结果。
第四十五条 教育止政部门应该删强对施止学历教育的营利性民办学校执止电子学籍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制度状况的监视,对犯警颁布大概伪造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营利性民办学校依法予以办理。
第四十六条 处所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及其余相关部门应该通过施止审计、建设监进平台等门径对营利性民办学校财务资产情况停行监视。
第四十七条 营利性民办学校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黎民办教育促进法》及相关法令法规,有下列止为之一的,由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商止政部门大概其余相关部门依法责令限期自新,并予以正告;有违法所得的,退还所支用度后充公违法所得;情节重大的,责令进止招生、裁撤办学许诺证;形创建罪的,依法清查刑事义务:
(一)办学标的目的、教学内容、办学止为违犯党的教育方针,违背国家相关法令规定。
(二)办学条件达不到国家规定范例,存正在安宁隐患。
(三)供给虚假天分大概停行虚假告皂、宣传等止为。
(四)筹设期间违规招生,办学期间违规支费。
(五)因学校义务组成教育教学及安宁事件。
(六)抽追办学资金、犯警集资。
(七)存正在其余违背法令法规止为。
第四十八条 民办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举行者不得再举行大概参取举行营利性民办学校:
(一)法人财富权未彻底落真。
(二)民办学校属营利性的,其被列入企业运营异样名录或重大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三)办学条件不达标。
(四)近2年歉年度检查分比方格状况。
(五)法令法规规定的其余情形。
第九章 附 则
第四十九条 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参照原细则执止。
第五十条 原细则由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商总局卖力评释。